|
2010年7月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后,海南省农机局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迅速就如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做出部署。
7月23日上午,根据王晓桥副厅长的要求,海南省农机局和直属单位干部集中学习《意见》。局长石礼滨全文讲读了《意见》,要求农机系统的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意见》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今后农机化发展的目标、任务,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机化机构队伍建设,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购机补贴、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理等工作。要把学习贯彻《意见》和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意见》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农机化工作的决策部署。
省农机局提出七项贯彻落实《意见》措施:
一、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及《农业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
二、向市县农机管理部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农机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意见》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热潮。
三、在海南农机化信息网转发《意见》全文。
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意见》精神。
五、立即组织三个专项检查组对各市县进行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并以此为契机,督促、检查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宣传贯彻《意见》精神。
六、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做好今年下半年的农机化促进工程、农机购置补贴、示范县建设、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各项农机化工作。
七、科学谋划农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筹划2011年和“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争取将其纳入当地相应规划,争取支持,增加投入,改善条件。
|